浙师党办〔2011〕6号
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
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情况的通报
各党委、党总(直)支,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:
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实施方案》(浙师党办〔2010〕13号),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、风险等级评估和防范措施制订工作。经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校党委同意,共确定学校廉政风险点160个,其中一级风险点33个,二级风险点79个,三级风险点48个。
希望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将风险点防范管理好,在认真落实自我防范基础上,按照实行分类分级防范的要求,落实防范责任,加强防范管理。同时,要根据形势变化、职能变化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,识别新的廉政风险点,不断修正和完善防范措施。
附件:浙江师范大学廉政风险排查情况汇总表
二○一一年四月二日